武宁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出生医学证明》移交县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6-01-19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移交档案馆管理的通知》要求,2026年1月13日前在武宁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已全部移交至县档案馆。如有需要查阅相关信息的市民,可前往县档案馆办理。此次档案移交旨在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查阅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和宝宝健康快乐! 责编:邹桂丽 校对:张翠云 初审:邹 引 复审:何晓维 终审:石 磊 终审:邹引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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