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两改善两提升”,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卫财务发〔2025〕1号文件要求,武宁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对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进行了医保个人负担情况的数据测算,制定了以下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费参考金额,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特此公示!
说明事项:
1、上表仅列出医院当前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标准,未列出的病种疾患和自费患者可以根据病情治疗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缴纳住院预交金,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适用于待遇正常的医保患者。
3、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
4、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武宁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2025年6月20日
责编:邹桂丽
初审:邹 引
复审:何晓维
终审:石 磊
终审:邹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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