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医院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30 点击数: 【字体:

武宁县人民医院宿舍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员(以下所称学员是指见习、实习、进修人员)宿舍管理以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1、 宿舍楼是本单位为学员专门安排的集体宿舍,只供学员在本单位学习期间居住。本单位职工及一切外来人员均不得占用学员宿舍。

2、 在宿舍居住的学员不得随意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不得留宿其他人员。  

3、 在学员宿舍居住的学员及经批准进入宿舍的人员都应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遵守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宿舍的安静和整洁

  4、 学员宿舍居住的学生,使用指定的房间、床位、书桌、书柜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交换使用房间和指定的物品。

5、 严禁在学员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禁止吸烟、打闹、喧哗、酗酒、打麻将和任何其他危害他健康、休息和学习的活动。

6、 在同一房间内居住的学员要轮流作值日,保持宿舍整洁。不准向楼道里倒水、倒垃圾和随意摆放个人物品,不准向窗外乱扔物品,不准随地吐痰。

7、 不要在宿舍内存放较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同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 学员在住宿期间应按规定交纳押金,严禁私配寝室钥匙交给他人。遗失钥匙、损坏公物要承担赔偿责任。

  9、 学员离开本单位前必须做好宿舍交接工作,做好房屋清洁,整理好室内物品。若发现设施或设备损坏,要立即向科教科报告,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由当前居住的学员负责赔偿。

10、 任何学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负赔偿责任。对拒不改正错误或因此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将停止其居住权并退回所属学校或单位处理。

11、学员在我院学习期满,应于一周内搬离宿舍。

 

 

终审:武医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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